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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登录及滞留
基本事项
- 外国人登录及滞留期限延期等所有的出入境事项由忠南大学国际交流本部负责
(建筑号码E1-1 209号)
- 如有变更或申请事项, 须在滞留期限到期2周前向国际交流本部递交所需材料.
(所有的申请书是同一样式, 国际交流本部备有申请书.)
- 外国留学生应经常随身携带好护照和外国人登录证
- 如有休学及自退的情况必须先通报国际交流本部担当人员, 并不得在韩国国内滞留.
- 外国人登录证所记载的内容(滞留地变更, 学校变更)发生变化时, 须在变更之日起14天之内进
行变更申请, 否则将违反出入境管理法而被勒令缴罚金
申请外国人登录证
滞留身份变更
- 语言研修(D-4)完成后, 需要继续就读国内大学正规课程的情况 ⇒
须取得留学(D-2)身份变更的许可
- 以短期综合(C-3)等其他签证入境的学生需要就读于大学的情况 ⇒
须取得留学(D-2)身份变更的许可
- 以短期综合(C-3)签证或者免签证(B-1)入境的留学生继续91天以上研修的情况 ⇒
变更为语言研修(D-4)并申请外国人登录证.
- 所需材料
申请书, 护照, 入学许可书或在读证明, 存款证明, 手续费5万韩币
滞留期间的延长
一般事项
- 留学(D-2)签证持有者自学士课程入学日起4年, 硕士课程2年, 博士课程2年内可以进行
滞留期间的延长的申请.
- 留学(D-2)签证持有者由于跟不上进度, 频繁的缺席或个人事情造成休学, 学分未满等
原因造成学业中断时, 滞留期间不能延长.
- 语言研修生(D-4签证持有者)超过2年不得滞留. 以长期滞留为目的而进行的语言研修不能
延长滞留期间.
硕․博士学位课程 进修者
- 留学(D-2)签证持有者进行正常的硕․博士学位课程结业后因准备论文等原因需要延长的
情况 ⇒
- 须得到论文指导教授的推荐才可以提出延长申请
- 正规课程结业后最多可延长2年(博士课程2年, 硕士课程1年)
- 通过努力但论文审查未通过的情况 ⇒
- 2年以上(博士课程2年, 硕士课程1年) 因为准备论文而需要继续滞留的情况, 指导教授应对
该学生今后的论文指导过程及审查日程, 推荐事由等提出具体的计划及推荐信
- 每次只能在6个月范围之内延长
所需材料
- 留学(D-2)签证(在学中) :
申请书, 在读证明, 学费收据, 护照及外国人登录证, 手续费 3万韩币
超过正规日程的情况须附带成绩证明及事由书
- 留学(D-2)签证(结业正规课程准备论文中):
申请书, 结业证明, 指导教授推荐信(包括论文题目及审查日程安排), 护照及外国人登录
证, 手续费 3万韩币
- 韩国语研修班(D-4)签证
申请书, 在读证明, 研修学费收据, 手续费 3万韩币
为时间制打工滞留资格外的活动签证(S-3)
对象
- 留学签证(D-2)持有者, 应得到指导教授(专任讲师等级以上)的推荐, 并在专科大学以上
至少修完一学期课程(与专业相关的时间制打工可以从第一学期开始), 可以申请时间制
打工签证(S-3)
- 已完成正规学位课程(包括硕․博士)正在论文准备阶段的学生
许可范围
例如
- 口译,翻译,图书馆图书整理,区域内环境整理, 餐饮业助理, 一般事务助理等
- 学业与研究并行的研究室课题,讲义助教,试验助教等限时性,临时性的非正式就业
研究活动
- 非禁止就职的其他单纯劳务职业种类
但必须要符合各职业种类法令的规定及身份要求
- 私人教育学院等教育机关的外语会话指导活动
罚款:违反以上事项者将根据出入境管理法规定,对学校及个人处以相当金额的罚款
申请时所需材料
- 申请书,护照,外国人登录证
- 在学证明及结业证明
- 雇佣主(如在学校工作须学科长或部主任)的 雇佣确认书
- 营业执照复印件(包括打工期限,场所,业种,担当职位,营业执照号码,外国学生
参与研究课题的明确理由)
- 指导教授推荐信(包括准备论文者)
- 手续费10,000韩元
以其他签证在韩国滞留的外国学生愿意在韩国留学时
以其他签证在韩国滞留的外国学生愿意在韩国留学时
留学(D-2) 身份 |
对象
以就业等其他身份在韩国国内滞留的外国留学生须取得滞留身份以外活动
许可
无滞留身份以外活动许可基本滞留身份为留学生者
- 韩国国民的配偶居住身份(F-2-1)
- 被认定为难民者居住身份(F-2-2)
- 永久居住身份(F-5)持有者的配偶居住身份(F-2-3)
- 永久居住身份(F-5)持有者的配偶居住身份(F-2-3)
申请时所需材料
- 申请书
- 入学通知书或在读证明书
- 所属工作单位的同意书(现正在工作中并需要申请留学者)
- 护照及外国人登录证
- 手续费60,000韩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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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语研修(D-4) 身份 |
以就业或其他身份在韩国旅居的外国人如要在忠南大学语言教育院研修 时无需取得任何许可即可进行韩国语研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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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变更
学校变更
对象 |
留学(D-2) 或韩国语研修(D-4)身份持有者需变更大学或语言研修机关的 |
申请期限及 场所 |
自变更之日起14天以内须向忠南大学国际交流本部或大田出入境管理所提出 申请 |
所需材料 |
- 在读证明书
- 之前学校的 消除学籍证明书
- 如是韩国语研修身份(D-4),须提供国内滞留经费存款证明或担保人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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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入境许可
再入境许可
对象 |
留学(D-2) 或韩国语研修(D-4)身份持有者在滞留期间范围内临时出国需要再次
回到韩国的 |
所需材料 |
护照, 外国人登录证, 申请书, 手续费
- 单次 : 限一次再入境,手续费30,000韩元
- 多次 : 在滞留期间内可以2次以上再入境,手续费50,000韩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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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场所 |
忠南大学国际交流本部, 大田出入境管理所, 机场的出入境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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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休学及退学
申请休学及退学
休学 |
- 因不得已事由休学的学生,即使滞留期间未到期,也须在休学之日起15天之内 离开韩国。
- 父母在韩国国内居住或者学生以其他身份需要继续留在韩国的,须在休学之日起 15天之内取得身份变更的许可。
- 因休学而离开韩国时:复学时须按照入境程序重新申请留学(D-2)签证入境;以其他身份在国内滞留者须重新变更为留学(D-2)身份
- 违反以上事项者将被处于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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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学 |
- 学生需要退学时,与国际交流本部商谈后,须向所在院系办公室需提交退学申请书
- 因不得已事由退学的学生,即使滞留期间未到期,也须在退学之日起15天之内 离开韩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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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后在韩国国内就业身份的变更
毕业后在韩国国内就业身份的变更
基本条件 |
- 取得硕士以上学位并有校长的推荐
- 平均学分3.0以上获得学士学位的学生中,有校长推荐者。但人文社科类学士学位 获得者只能限定变更为与规定12个职业种类有直接关联的专业人员E-7身份。
- 在韩国国内修完本学位全部课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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滞留身份 |
- 教授(E-1):从事教育科学技术方面研究指导活动者(限硕士以上学位)
- 研究(E-3):在理工科研究机关从事自然科学研究或工业高科技产业研究开发工作者
- 特定活动 (E-7) : 从事情报技术等特定业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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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
- 申请书
- 毕业证明书, 校长的推荐信
- 雇佣合同书
- 事由陈述书
- 手续费50,000韩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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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学科学士学位取得者的特定许可活动(E-7) 职种/职业表
(许可对象: 12个职种 32个职业)
毕业后在韩国国内就业身份的变更
序号 |
职种编号 |
职种名 |
细分职业 |
1 |
2122 |
社会科学研究员 |
计量经济学研究员 |
税务经济学研究员 |
劳动经济学研究员 |
金融经济学研究员 |
农业经济学研究员 |
财政学研究员 |
产业社会学研究员 |
2 |
2733 |
国际(外国人)学校教师 |
外国人学校(外国人幼儿园)教师,副校长,
校长 |
外国人教育机关教师,副校长,校长 |
国际高等中学教师,副校长,校长 |
3 |
2742 |
法律等关联专家 |
外国法律承认的律师 |
外国法律承认的辩理师 |
4 |
28331 |
政府行政专家 |
合同制公务员 |
合同制地方公务员 |
5 |
S620 |
特殊机关行政要员 |
驻韩外国使领馆行政,技能要员 |
驻韩外国工商会所行政,技能要员 |
6 |
2715 |
经营及诊断专家 |
经营顾问 |
外国法律承认的会计师 |
7 |
272 |
金融及保险专家 |
投资及信用分析家 |
资产运用家 |
保险及金融商品开发者 |
证券及外汇商人 |
8 |
2731 |
商品企划专家 |
海外商品企划者 (商品开发商谈员) |
海外市场专家(推销技法专家) |
9 |
2732 |
旅游商品开发者 |
观光旅行企划者 |
旅行商品开发员 |
10 |
2742 |
海外营业员 |
海外营业员 |
贸易营业员 |
进出口营业员 |
11 |
2812 |
翻译、口译 |
翻译 |
口译 |
12 |
28331 |
播音员 |
播音员 |
毕业后以求职为目的可延长滞留期间
毕业后以求职为目的可延长滞留期间
对象 |
毕业后准备就业并具备以下条件者,滞留期间可延长最长至6个月(保持D-2身份)
- 取得硕士以上学位并有校长的推荐
- 理工科取得学士以上学位并平均学分在3.0分以上者,须得到教授推荐
- 取得硕士以上学位者,须得到指导教授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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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
- 申请书
- 毕业证明书, 成绩证明书(学士学位获得者)
- 指导教授的推荐信、事由陈述书
- 手续费30,000韩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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